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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布告自觉出之日起_婚车租赁合同 发表时间:2019-03-11 浏览次数:1

  本院施行申请施行人广州市龙耀迪汽车租赁办事无限公司与被施行人黄智峰租赁合同胶葛仲裁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按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通知布告送达本院(2018)粤01执6085号施行裁定书,本院认为,经采纳多方施行办法,未发觉被施行人有可供施行的财富,同时,申请施行人亦未能供给被施行人可供施行的财富线索,本案依法应终结本次施行法式。按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的注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裁定如下:本院(2018)粤01执6085号案终结本次施行法式。终结本次施行法式后,被施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施行人履行债权的权利;申请施行人发觉被施行人有可供施行财富的,能够向本院申请恢复施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令效力。本通知布告自觉出之日起,颠末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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